Sunday, October 26, 2008

貧窮的定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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貧窮是個很廣泛的觀念。在中文裏,貧、窮兩字本解作「極度不足」,日常使用裏則指「缺乏錢財,生活拮據睏乏」。不過,現代的貧窮不限於錢財方面的不足,貧窮可形容人類一般生活情況非常困難、資源短缺。有些人認為貧窮的定義是主觀、具比較性的;有人認為是關乎道德標準的;也有人認為可以從科學角度去理解貧窮的意思。

一般可以通過以下幾方面探討「貧窮」觀念:

人類物質上的所需,包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和服務的不足,這些不足有沒有改變、改善。
經濟上是否豐裕,錢財、資源(天然資源)是否足夠。「足夠」一詞在世界各地的文化、政治、經濟上,都有著不同的定義,歐盟國家對「貧窮」的定義就包含了資源分佈是否平等。
社會人際關係,面臨貧窮的人有否被邊緣化、是否對他人依賴、能否過著普遍認為「正常」的生活模式——例如,是否能夠維持一個健康的家庭、能否教養小孩、能否參與社會上的活動。

目錄:
1 貧窮的定義
2 貧窮的維度
3 貧窮的成因
4 消滅貧窮
5 有關貧窮的討論
6 參見
7 外部連結
8 註釋

貧窮的定義
貧窮是在很多方面的有關社會、經濟及文化傳統上。

在於經濟上,分為兩類的貧窮:絕對貧窮和相對貧窮。
在於政治上,很多國家的政府以對抗及消滅貧窮為社會福利的工作目標,為達成目標,許多政府也設置有專門處理貧窮問題的組織或機構。這些機構所做的工作主要以人口普查研究以及確認低收入戶為多。在積極的作為方面,則包括了住房供給計畫、社會津貼、特殊工作機會或提供生活必需品。某些意識形態(例如馬克思主義)認為經濟學家及政治人物為了製造貧窮而努力奔走。其他理論則認為貧窮是一種經濟系統失敗的徵象,也是犯罪的主要原因。

從法律面而言,在許多已發展國家之中,貧窮是法定減輕刑罰事由之一。立法者通常認為,一個人能否清楚認知社會及法律所接受的行為,係受到其通常且經常性地處於生活窮困狀態中所影響。由於窮人心理壓力的增加,貧窮通常被認為導致犯罪率升高。

在教育方面,貧窮影響學生自學習環境中獲利的能力,特別是那些出身貧窮家庭的學生,亞伯拉罕·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中提及,對於安全、安穩的家、衣物及正常飲食的需求影響到他們的學習能力。此外,在教育循環當中也有所謂的馬太效應(此詞原與教育相關,不過也可以很容易的轉換至貧窮上),即「貧者愈貧、富者愈富」的現象。

貧窮的維度
從發展經濟學角度講,貧窮就是缺乏生活機會,有以下五個維度:

經濟的
人類學的
政治的
安全相關的
社會文化的

貧窮的成因
以下都有可能導致貧窮:

個人因素:「病態性」的因素,即將貧窮視為是行為、選擇或缺乏能力所導致的後果;
家庭因素: 將貧窮歸因於家庭的教養過程;還有可能是因為高昂的醫藥費而陷入貧窮;
次文化因素:將貧窮歸因於一個社群中藉由學習及分享所得的生活模式;
社會因素:將貧窮視為其他人(包括政府及經濟體系)所造成的後果;
結構性因素:立論貧窮是社會結構所導致的。
文化因素:把貧窮歸咎於過度消費。

雖然人們普遍認為貧窮及失業是因為懶惰所造成,然而即便是世界上每個國民平均最富有的國家如美國,目前仍有數百萬人處於貧窮勞動(working poor)的狀態,亦即其並未享有福利或其他立即的公眾援助計畫,以致其無法跨越貧窮線。

消滅貧窮
貧窮與社會問題有緊密的關連。

人民主要對貧窮的回應:


有關貧窮的討論
貧窮問題是一個政治性的議題。右派認為懶惰、缺乏生育計劃、胡亂消費和過量政府干預都是導致貧窮的原因;而左派則認為缺乏社會公義及教育機會才是問題主因。

然而有些宗教或文化卻不認為貧窮(或清貧)是問題。反之,清貧地生活和修行才可以達到心靈上的富足或領悟出大智慧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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